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实习生吴珏 广东开始执行新的盐碘浓度,食盐中的碘浓度从35mg/kg调低到25mg/kg.昨日,南都记者从省盐业协会获悉,除了推出新标准的食盐外,还推出了孕妇和哺乳妇女专用加碘盐,含量均值为30mg/kg.新标准实施后,同品种、不同碘含量的食盐零售价格不变。
广东居民碘营养属上限值水平
根据卫生部的要求,各地可结合本省人群碘营养水平供应几种不同碘含量的盐。从3月15日起,各省执行新的食盐碘含量标准。广东选择的标准是:盐碘含量均值为25m g/kg(允许波动范围18—33m g/kg),孕妇和哺乳妇女专用加碘盐含量均值为30m g/kg(允许波动范围21—39m g/kg)。
广东省疾控中心表示,我省居民碘营养水平总体来讲是属于世卫推荐的最适宜水平,但属上限值水平,有下调空间。监测结果显示,我省孕妇和哺乳妇女尿碘中位数(133μg/L)低于WH O推荐的孕妇最适宜水平(150-250μg/L )的下限,因此,为保护该重点人群和胎(婴)儿的健康,对孕妇和哺乳妇女采用盐碘均值为30m g/kg的标准。
经营企业不得变相提价
省盐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,2012年3月15日以前生产的碘盐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,产品未注明保质期的,可以销售至生产日期之后3年。
省盐业协会负责人表示,新标准实施后,同品种、不同碘含量的食盐零售价格不变。
该负责人表示,目前市场上有很多加锌、加钙盐。他们将逐步减少并控制这类盐的供给,或在下月推出低钠盐。低钠盐有助于防治心脑血管疾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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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食用盐碘含量标准
纳入管理部门考核范围
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、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,要求将实施《食用盐碘含量》标准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列入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目标的考核范围,建立绩效考评体系,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