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国是一种美好的情操,但不能脱离法制轨道。政府部门提醒大家,应依法、理性地表达爱国热情,理性爱国、文明爱国、守法爱国!请市民积极配合警方执法,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。谢谢大家!
日本“国有化”钓鱼岛,激怒了中国。有网民在网络上发起9月16号深圳华强北反日的活动。企商网进行了跟踪报道,但是越看越觉得这次活动偏离了爱国的主题。在行至中信广场时,不知为何忽然集结在政F楼前,并作出了冲击大门,推塌护栏的过激行为。活动的性质在变味,越来越暴徒化,有人们的爱国之心被少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的感觉。
国家在主权问题上对钓鱼岛也是高度重视,暴力冲击市政F,无异于解决问题,反而让自己人乱了阵脚,真正的让仇者快,亲者痛!
企商网在此呼吁全体爱国人士,务必理性爱国,切勿做出超越理性的暴力行为,勿让爱国成为打、砸、抢、烧的借口!遵纪守法,维护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!
2012年9月16日,发生在深圳的暴力行为,是对正常社会秩序的赤裸侵犯和践踏。
在当代文明社会,“怎样爱国”,这应该是属于每个人的自由。没有人有权逼迫他人按照自己的心意行事。更重要的是,人们在说或不说、做或不做些什么之前,更应首先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道理:无论你以什么为名,都不能践踏他人的权利。
即便不谈“怎样爱国”之类“高层次”的问题,一个人在选择做或不做一个爱国者之前,应先确保自己做一个好人,或者至少,做一个遵守法律的人。政府、社会、司法,也应努力维持一个个人权利和自由受到尊重、公私财产和公共秩序得到保护、法律严肃性得到贯彻的社会常态,否则,我们谈不上,也没有资格奢谈什么“爱国的方式与方法”。
刑事犯罪就是刑事犯罪,只要构成犯罪事实,就应该依法给予制止、惩处,以确保公共秩序的正常保持,确保合法法人、自然人生命和财产的安全,维护守法者的合法权益和法律、法治的尊严。不论是“抗日”、“爱国”,还是其它任何听似冠冕堂皇、大义凛然的理由,都绝不能作为犯罪行为的遮羞布、护身符和特赦令。
如果裹一层“爱国布”,涂一身“保护色”,喊几句正义的口号,便可肆意扰乱公共秩序,侵夺、毁坏他人财物,便可随心所欲地扭曲他人自主意志,侵犯他人自由权利,那么,这样一个社会,就绝不是一个文明、法治的正常社会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