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陈诚涉嫌诈骗的情况说明
以下为本人亲身经历,所有信息均可查证。
一、基本信息
被骗人:本人(普通市民,从事劳动力工作)
嫌疑人:陈诚,男,身份证号:4307031976***9557
联系方式:微信同号,电话:13974827913
关联机构:曾以“XXX培训学校”
失信情况: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陈诚存在以下未执行案件,已被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执行标的60余万元
执行法院
立案时间
案号
涉案金额(元)
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
2025-08-21
(2025)湘0703执2410
157,024
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
2025-03-24
(2025)湘0104执3777
460,513
补充调查:
l 陈诚已被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(案号:(2025)湘0104执3777)
l 两案未执行金额合计617,537元,充分证明其无实际履约能力

二、事件经过
2024年8月,陈诚以“有内部关系,可办理教师岗位调动”为由,向本人收取费用30万元。
承诺:“若办不成,全额退款。”2024年8月,本人通过招商银行(账户:6225***********)向陈诚名下涉案账户:6222021901023895483(中国工商银行长沙湖大支行)转账30万元整。
2025年1月至8月,本人多次询问办理进展,陈诚以“正在走流程”“关系人出差”等理由拖延。
2025年8月,本人要求退款,陈诚口头承诺:“8月31日前一定退还。”
该承诺有微信聊天记录及语音为证。2025年8月31日,陈诚未退款。
此后,一直就是拖延,各种理由。2025年9月4日,本人前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派出所报案,提交转账记录、微信聊天截图、陈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等材料。
三、相关证据
银行转账凭证(招行)
微信聊天记录(含“办不成退钱”“8月31日前退”等文字及语音)
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:陈诚为失信被执行人












四、特别说明
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且总额达60万元以上,说明其在收款时已资不抵债。
其在承诺退款后拒不履行,具有明显非法占有目的。
五、发布目的
本文仅陈述事实,供公众参考。
提醒广大家长:
警惕“有关系能办工作”的承诺;
大额转账务必核实对方信用状况;
所有承诺应有书面协议,避免口头约定。
如其他人曾遭遇类似情况,可联系本人核实信息。
后续进展将依法推进。
—— 2025年9月



